[2004-10-30] 交行重組 27省分行成立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實習記者梁蓉29日電】據悉,交通銀行按行政區劃設置全國各地分支行的工作已基本就緒,重新劃分設立的27家省分行已經成立並陸續掛牌。
經過這次調整後,交行將實行總行——省分行(直屬分行)——省轄分、支行的三級管理模式。至此,在交行上市進程中處於重要地位的機構重組已經基本就緒。
作為內地最早突破按行政區劃設置分行的銀行,交行此前是按照較大的經濟區域,在內地設立了11家管轄分行、31家直屬分行。
按行政區劃設置分行
據了解,此舉主要是為了避免受制於地方政策。但是,這種模式在實際運作中逐漸暴露出不少問題。交行總行辦公室新聞處負責人坦言,由於數省合併管理和一省多頭管理,加上業務考核指標不一樣,某些省市的交行分支機構甚至出現了管理失控的現象。
據介紹,交行此次重新按照行政區劃設置分行,原則上為按省市行政區劃設置省級分行,但保留部分直屬分行。
目前已經按行政區劃設立了27家省分行、7家直屬分行。省分行一般以各省省會城市分行為主牽頭設立,負責管轄所在省(市)的分支機構。直屬分行一般是大連、寧波等計劃單列市或者發達城市的分行,直屬分行沒有跨地區的管轄權。總行對省分行和直屬分行進行直接管理,省分行則負責管理所轄的下一級分支行,在人、財、物上享有充分權力,各級分行的權責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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