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2] 特首:港搞「公投」不切實際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公開表示,部分立法會議員就07和08年選舉進行「公投」的建議,是不切實際的做法。他指出,「公投」的做法離開《基本法》已確定的程序,而且全國人大已就香港07和08年兩個選舉作出了明確的決定,港人要據此積極地作出研究、落實。他強調,「試圖改變全國人大這個決定的做法是不恰當的。」因此,特區政府不會就政制發展採取「公投」的方式,也不會贊成任何團體去組織市民進行「公投」的建議。
董建華在與「泛民主派」議員會面後主動向傳媒表示:《基本法》已明確規定,任何有關07和08年選舉的改動,一定要得到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通過、行政長官的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備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4月26日就兩個選舉方法作出決定,這是經過諮詢香港各界意見後,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慎重考慮後所作出的決定。
必須遵守人大決定
他強調說,「從特區政府、立法會來說,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它的決定我們必須遵守及執行,這樣才是『一國兩制』下,中央與特區正常的、正確的關係和規則。」
他提到,了解到香港社會有些人士可能對人大的決定有不同意見,但身為行政長官、特區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等在憲制內的人士,都要明白、尊重及遵守這些關係和規則,遵守人大的決定。因此,必須依照《基本法》及人大的決定範圍,來處理07和08年兩個選舉的問題。
詳細了解「泛民」想法
董建華又表示,昨日與「泛民主派」議員會面的目的,是為了更詳細了解他們的想法和看法。他說,會將「泛民主派」議員訪京的要求和意見向中央表達。另外,據45條關注組成員余若薇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日前指出,在07/08年選舉問題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釋法作出決定。喬曉陽質疑,有人建議採用「公投〕的方式來決定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否在客觀上挑戰中央,希望港人思考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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