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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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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2] 公屋扣分雙重罰則惹不滿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房屋署今年檢討公屋扣分制後,建議加重罰則,但多個公屋團體反對現階段將冷氣機滴水納入扣分範圍,並批評房署執行扣分制時採「雙重罰則」,規例過嚴,「一人違例,全家受罰」,對公屋居民造成嚴重歧視。房屋署署長梁展文則表示,政府會研究在完成舊型屋h排水位工程後,才實施冷氣機滴水扣分,但全家受罰的機制具阻嚇作用,當局會繼續沿用。

亂拋垃圾罰款又扣分

 房屋署昨日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公屋扣分制新建議文件,建議加重罰則,增加衣物、花槽滴水以及積水導致蚊患列為扣分行為;另考慮將冷氣機滴水納入扣分制範圍。被邀出席會議的公屋團體代表認為,政府在設計和諧式公屋時沒有預留冷氣機位及去水管,將冷氣機滴水列入扣分制內並不公平,政府應等公屋全面加裝去水位後才統一實施政策。

 團體代表又批評,扣分制影響全港三分一的居民,政府去年推行政策時獨行獨斷、過於倉促,沒有足夠諮詢,整套制度過份著重懲罰,破壞h內的和諧氣氛,對公屋居民的生活及尊嚴均造成傷害。他們又認為,公屋居民亂拋垃圾除了罰1千5百元外,還要被扣分,而且扣滿16分就要被取消公屋戶籍,是極之不合理的。

陳婉嫻稱懲罰不公平

 民建聯議員陳婉嫻認為,屋h出現清潔問題,表面上是居民問題,但實際上是政府長期管理不善所致,政府不應將責任推給居民,將整套制度建基於罰則上。大部分出席的議員均認為,扣分制並不是唯一維持屋h清潔的方法,如果因為公屋居民接受資助而需要受額外懲罰,是嚴重的歧視行為。除了現有的懲罰外,政府也應考慮加入其他獎勵、教育、宣傳措施,多管齊下鼓勵居民自覺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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