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5] 5人涉騙房貸遭廉署起訴
【本報訊】廉署落案起訴5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利用虛假文件,並誇大兩項物業的買價,分別向香港房屋委員會及一間銀行騙取置業及按揭貨款。被告為翁少玲(35歲),物業賣家;翁少華(36歲),地產經紀;鍾敏輝(21歲)、林堅真(21歲)及余明衛(42歲),同為貸款申請人。5名被告被控共7項串謀欺詐罪名,將於今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分3案提堂。
誇物業買價虛報入息
在首宗案件,翁少玲被控一項罪名,指她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欺詐一間銀行,即誇大鴨寮街一項物業的買價,由58萬元增加至86萬元。而林堅真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涉嫌與其他人士就同一物業串謀欺詐房委會及有關銀行,即分別在有關計劃及按揭貸款申請表上,虛假地提供有關他的就業及每月入息的資料。
在另一宗案件,翁少玲、翁少華及鍾敏輝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欺詐有關銀行,即不誠實地就一宗按揭貸款申請提供虛假資料,及誇大鴨寮街另一物業的買價,由58萬元增加至85萬元,致使該銀行向鍾批出一筆50萬5千元的按揭貸款。
串謀詐騙房會及銀行
鍾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欺詐房委會,即不誠實地在房委會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申請表中,虛假地提供有關鍾的就業及每月入息的資料。
在第3宗案件,余明衛被控兩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分別利用類似欺詐手法,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房委會及有關銀行。
上述案件涉及的控罪於去年2月至12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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