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6] 「家狼」難防 女童遭侵犯9年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家庭並非最安全的地方。社會福利署研究顯示,近半兒童受性侵犯個案都在事主家中發生,而施暴者更多數是家人,其中兩名女童便在一年內被侵犯超過100次。臨床心理學家指出,能夠坦承認錯的施暴者絕無僅有,令受侵犯的兒童誤以為問題出在自己身上,嚴重影響心智發展。
侵犯個案多父兄所為
社署在99年共接獲215宗性侵犯兒童個案,並就其中58宗進行詳細研究:被侵犯的兒童介乎4至18歲,兩人是男童,當中67%被侵犯多次,歷時幾個月至9年不等。這些兒童逾半不肯透露被侵犯次數,但亦有兩名女童報稱平均一年被侵犯超過100次。
至於施暴者和事發地點,研究反映以家人(包括祖父、父親和兄長)在受害者家中施暴居多。社署臨床心理學家尤卓慧強調:「唔一定後父先特別衰,我瓊發現受侵犯翵鉞ㄕh數都係完整家庭,畀親父侵犯鴾浀茼多。」研究更發現41%個案在事發時有第3者在場。同為社署臨床心理學家的馬綺文解釋:「有個案係睇睇w電視個阿爸叫個女入房教佢做功課,阿媽傲U度根本唔會為意丈夫會去侵犯個女。」她指出,很多時施暴者會趁其他家人在洗澡、煮飯或搓麻將時伺機行動,因此兒童在家也可以很不安全。
心理陰影錯在自己
兒童被家人性侵犯之打擊尤其大。馬綺文補充,被最信任的人侵犯,兒童更感無助,甚至有兒童無奈表示「成家冇人可以抗拒施暴者(父親)」。然而馬綺文和尤卓慧同樣指出,多年來處理了逾百宗性侵犯兒童個案,願意完全承認錯誤的施暴者數目「5隻手指數得晒」;他們往往有很多藉口,例如「個女生得太似佢阿媽」;「個女係我生鵅A掂鬫釩妝瓵蛂v等等,這些都令受害兒童懷疑問題是否出在自己身上,而無法順利從傷痛中復原。
馬綺文最後提醒老師和家長,在教導小朋友保護自己之時,必須強調「唔只遇到陌生人要嗌唔好,即使認識鴾H都唔可以做呢搵野(性侵犯)」。
兒童受性侵犯後的表徵
身體上:
■行走或坐下有困難
■投訴下體疼痛、腫脹或痕癢
■投訴小便時痛楚
■陰部/陰莖有排出物
■陰部/肛門或口角瘀傷或流血
行為上:
■經常頭痛/腹痛或身體無故不適
■害怕別人接觸自己身體
■經常失眠或發惡夢
■暴食或厭食
■長期依賴藥物甚至酗酒 (資料來源:護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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