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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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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7] 討論方案勿偏離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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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溪沙(左)、饒戈平(中)及王振民出席研討會。(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 梁祖蓮)對於香港「泛民主派」議員堅稱要求07和08年進行雙普選,港澳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兼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回應,應該把時間放在可以解決的實際問題上:「如果偏離法律規定來討論一些方案,可能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做法,因為解決不了問題,人大常委會早已作出具法律效應的決定。這些決定不可以說放在一邊,另外再來一套。」

法律已規定07/08選舉辦法

 王振民昨日在一個政制研討會上指出:人大常委會已於今年4月就07和08年兩個產生辦法作出解釋和決定。他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具有法律效用,應該執行的,所以必須嚴格在人大決定的框架下進行相關的討論。被問及到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公投」議案,王振民強調,根據普通法,如果國家的立法機關或立法機構已經就有關問題作出法律規定,就要按照法律規定來辦,而07和08年兩個產生辦法正是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他指出,「發展民主不僅是特區各界、特區民眾所希望的,也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所希望的,我們擁有同樣的民主的理想,實現最終的普選是我們共同的追求。」他提到,伴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型,香港也在進行著政治轉軌和轉型。這個轉型不僅是政治體制的變化,也是每個人生活方式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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