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黃竹坑?h住戶責偷步加租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由一批黃竹坑?h居民組成的關心重建小組昨日向法律援助署求助,要求高等法院發出禁制令,禁制房委會在「租金官司」於本月22日宣判前釐訂石排灣?h的租金。
小組發言人尹玉玲表示,房委會在「租金官司」敗訴後,不但沒有理會原訴庭所頒發的減租命令,反而不斷為新落成的公共屋?h釐訂租金,甚至把最新市區居屋改作公屋用途的新樓租金,相比97年再調高10%。她認為此偷步訂租的做法實際上是變相加租。
小組擔心當局在石排灣?h的安排上「故技重施」,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此外,黃竹坑?h的重建戶在本年初重建登記時,房署要求所有重建戶簽署重建登記書,但文件上有一條用特別細小的字體書寫的附帶條件,要求重建戶同意日後新樓的租金可以佔住戶家庭收入的15至25%。尹玉玲認為,此舉即變相要他們「捱貴租」3年(因最少要待入伙後3年房委會才會檢討石排灣?h的租金),是「打茅波」的做法,對重建戶十分不公平。
房會將按裁決釐訂租金
房委會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當局未有計劃在現階段為石排灣?h釐訂租金,會在參考官司後「有根有據」地訂下金額。該發言人又解釋,將於明年中落成的石排灣?h是為安置黃竹坑?h的重建戶而設,但居民有絕對的選擇權,可自由地選擇其他屋?h。「因為有居民選擇一些比較新的屋?h,甚至佔其家庭收入過半數租金的單位,故才有該附帶條件。」
身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房委會委員陳鑑林表示,如果落實減租,新屋?h住戶亦可以受惠:「任何屋?h居民都會在22日的裁決新安排下,一致受惠於新租金政策。」
上訴庭將於本月22日就房委會被控超收租金一案宣判,房委會較早前已經通過應變方案,要執行法庭裁決減租的話,公屋租戶將獲劃一減租10%。目前市區新落成公屋月租每平方呎約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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