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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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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2] 議員報利益 請廉署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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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署將協助立法會制定議員申報細則,圖為立法會開會情況。(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有鑑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選舉期間被揭發買樓醜聞事件,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項額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通過邀請廉政公署協助,向立法會提供一套申報細則建議,讓議員作為參考用途。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處長陳志新指出:廉政公署除向立法會秘書處索取資料之外,不排除向個別議員助理了解情況,可望在兩個月後向議員提交報告。

張文光不避嫌提質疑

 曾經被指租用自己所屬團體會址作議員辦事處的民主黨議員張文光,昨日「毫不避嫌」地質疑,指部分功能界別議員與所屬業界團體有密切聯繫,例如教育人員協會、職工盟、工聯會等,為能「更有效率」與選民接觸,很多時會在協會會址內租用地方,作為議員辦事處之用,而該類型團體同時還提供一些購物服務,價錢又較市面便宜,倘議員透過團體購買物品,是否違法仍有可爭議之處。

 他又聲稱,在制訂規管法則同時,需要合乎「情、理、法」,若有關規管過份嚴苛,根本無法執行的話,只會「玩殘自己」。

黃定光:清晰制度有必要

 不過,民建聯黃定光認為,身為立法會議員,需要受到選民的監察,故有必要訂立一套清晰的議員申報制度,讓市民監察。而泛聯盟的石禮謙認為,議員申報制度應是公平、公開及公正,若議員設立太多前提,只會令市民對議員產生質疑。

 陳志新回應時指出,任何申報制度必須具備透明度,每一項數目須要有清晰紀錄,市民就是最後監察機構,同意為免出現「鑽牛角尖」情況,申報機制應該取得平衡,例如設立一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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