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2] 保育非為地產開綠燈 放大圖片
米埔拉姆薩爾濕地。(相片提供: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昨日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如本報率先報道的,政府將透過公私營合作的方式及管理協議,在優先選出的12個具生態價值地點進行自然保育。針對有團體擔心自然保育會淪為地產項目。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強調,保育政策計劃是以加強生態保育為依歸,絕非為發展商「開綠燈」。她並相信,公私營界別合作發展和保育生態區,將在經濟、社會及環保方面製造三贏局面。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昨日正式公布新自然保育政策,訂定以可持續發展方式保護和管理天然遺產作為原則。政府將以管理協議及公私營界別合作兩項新保育措施推行試驗計劃,當中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撥出500萬元,資助當中管理協議的試驗計劃。當局將在6個月內公布已選定保育管理地點的試驗計劃,並在計劃推行後2至3年內進行檢討,決定未來保育政策發展的路向。
根據管理協議方案,環保團體、教育院校及社區組織可向政府申請資助,以便與土地擁有人簽訂管理協議,加強保育已選定須優先保育的地點。至於公私營界別合作方案,土地擁有人可獲准在已選定須優先保育的地點中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部分進行發展,但發展規模須經政府同意,而且須負責長期保育和管理該地點其餘生態較易受破壞的部分。
優化生態環境
環保團體卻擔心保育政策中的公私營合作發展計劃,容許發展商在富生態價值點進行發展,最終可能將項目淪為地產項目。不過,廖秀冬強調計劃並非為發展商「開綠燈」,指公私營界別合作發展計劃是以保育生態為目標,地產發展項目未必與保育存有矛盾。她以米埔為例,當中的基圍也是有適當管理,適當規管及管理保育點,將可進一步提升生態熱點的生態價值。
當局強調在《城市規劃條例》,若擬定的發展將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是不獲批准的。廖秀冬指出,有部分用地現不受管制,不涉興建建築物便可發展,承認政府確實「束手無策」,但希望透過計劃可讓發展商發展的同時,也可強化當中的生境,並強調當局會嚴格審批各個發展計劃,以保育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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