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3] 議員倡設基金助添喜業主放大圖片
部分添喜小業主在立法會門外請願,不斷高呼「賠完又賠,天理何在,小業主慘慘慘」,有人更激動得聲淚俱下。(趙焜崗 攝)
【本報訊】(記者 伍敏婷)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因賠償令業主立案法團被頒令清盤事件。議員要求政府成立基金,協助小業主解決賠償問題。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則認為,成立基金並非最有效運用公帑的做法。他表示,政府會先試行其他方法,例如協助業主申請法援,以減輕賠償金額,「無計可施」下才考慮設立基金,貸款給有需要的業主。
何志平表示非常關注事件,南區民政處已接觸業主,並會轉介義務律師提供協助。處方亦會考慮協助居民成立組織,協助大廈管理工作。他表示,《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明年4月提交立法會,內容包括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律責任上限、僭建物及保單限制條款等迫切問題。
王國興不滿政府拖延
民建聯議員王國興認為,現在討論明年提交的草案,是「遠水不能救近火」。他要求政府盡快成立緊急特別基金,協助小業主支付賠償,但多日來政府仍未有實際回應,令業主們苦不堪言。「現在添喜大廈變成『添愁大廈』,他們賠完又賠,我們有什麼辦法解救呢?」
何志平回應說,十分同情小業主的遭遇,但認為「感動歸感動,法理歸法理」,每每動用政府公帑成立基金並非有效的做法。政府會先協助業主申請法援,向法庭提出上訴,假若判決依舊,便考慮與大業主長勝置業商討賠償方案,希望減低小業主的賠償金額,最後一步才考慮設立緊急基金,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貸款。
當局亦會考慮成立非官方基金,呼籲社會人士捐獻。
籲社會捐款設基金
何志平又說,今次事件令社會人士認清大廈管理及維修的重要性,因此長遠有需要規定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第三者保險。由於現時保險公司不會受保有僭建物的大廈,議員鄭家富建議政府應成立建築物賠償援助基金,由法團的保險費中抽取某個百分比,若發生意外後,保險公司不受保或賠償不足,仍可確保業主有足夠金錢應付。何志平表示,會考慮在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時加入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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