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5] 特稿:開業3月 月賺10萬
本報記者 施立偉
足底按摩店滿堂足樂負責人勞以靈,曾委託僱員再培訓局開辦度身訂造課程,他認為,按摩業在港有一定發展空間,因此早前決定斥資開業時,便委託再培訓局培訓了10多名足底按摩學員,成績滿意。勞以靈所經營的按摩店開業至今,雖只有3個月,但成績良好,該店現時每月營業額於扣除開支後,每月錄得10萬元盈利。
由於看好按摩業,他們已計劃在跑馬地開設一間面積達4千呎的分店,不擔心市場競爭。她又說,店內聘用的按摩師以包薪制,另加拆佣,月入約有8、9千元。
參加完足底按摩培訓的學員勞先生表示,以前自己是從事大廈外牆的清潔工作,但由於收入不穩定,加上日曬雨淋,所以決定修讀足底按摩課程,雖然收入較以前少了2000元,但他認為現時的工作輕鬆自在,發展前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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