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桂政協委員涉組織偷渡
【本報訊】據《南國早報》15日消息:為牟取非法利益,原桂林市政協委員、桂林棋院院長王民學伙同他人,以進行文化交流為名,組織14人偷渡日本,從中獲利80萬多元。11月12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偷越國境罪判處首犯王民學有期徒刑15年。
組織偷渡日本獲利逾80萬
王民學以將到日本比賽的名義,借此機會組織人員偷渡日本,從中獲利。2003年7月底,王民學伙同蕭軍、鄭雄、黃少維、吳某(在逃)、阿娟(在逃)等人通過各種手段,為30個福建人辦到護照。同年11月7日,這30人中有28人獲得了赴日簽證。
王民學等決定首批先帶14人偷渡日本。同年11月25日,王民學在香港機場與這14人匯合後,由他帶隊乘飛機到達日本大阪市。當晚郭某、鍾某等14名偷渡人員逃散失蹤。王民學見此情況,於11月27日倉忙從日本橫濱市回國。
事件驚動兩國外交部
「棋院會員」逃散的消息,驚動了日中文化協會。協會懷疑這是有預謀的組織偷渡,遂向日本外務省報告,並通過外交途徑反映到了中國外交部。國務院有關領導迅速要求廣西公安部門盡快偵破此案。2003年12月20日,王民學被中共桂林市紀委「雙規」;同年12月29日,桂林市監察局以王私自帶團出國,造成集體出走,向桂林公安局移送立案。隨後,同案犯蕭軍、鄭雄和黃少維分別在廣東省深圳市、廣州市被警方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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