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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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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6] 「公投」定義 「泛民」大混戰

 【本報訊】(記者 明言)「泛民主派」將「公投」掛在口邊,但在昨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正式討論有關的「公投」議案時,多名「泛民」議員的發言,卻對何謂「公投」各說各話。提出議案的社福界議員張超雄及民主黨等,聲言「公投」只是「全港民意調查」,但前線劉慧卿等卻聲言「公投就是公投,不是調查」,越說越糊塗,反映他們其實對何謂「公投」既無認識,更無共識。有政界人士則質疑部分人是在意圖淡化「公投」的違憲性。

 「泛民」未能就「公投」議案達成共識,郭家麒、譚香文及李國麟率先決定「棄權」,暴露了「泛民」內部存在的意見分歧,但這只是「冰山一角」。在昨日辯論「公投」動議時,「泛民」議員對「甚麼是『公投』?」說法互相矛盾。

張稱無法律約束力

 提出議案的張超雄稱,他動議中的「公投」,「(公投)沒有法律約束力,只是讓市民直接表達意見,讓政府作一個參考而已」。

 不過,同為「泛民」的前線劉慧卿卻聲稱,「『公投』便是『公投』,香港人應該有權就很多問題去作出『公投』,把權力放回市民手中。」

 她聲言,「公投」不是普選的諮詢民意,不是做一個普通的民意調查。「07/08年普選喎,好重大的事,應該由香港市民自己決定,在基本法內,都完全可以畀香港人自決,我不明白為何會違反基本法喎?」

 鄭經翰在發言時則稱,「全民公投」不是「什麼廣泛民意調查可以取代」,而是「最客觀、科學收集民意的方法,讓人民用最民主、和平理性的方法去決定重大爭議的事務,在西方民主先進國家最普遍不過」。

劉鄭概念涉國家層面

 鄭劉兩人提出的,明顯已是涉及國家層面的具法律約束力的「全民公投」,但其他「泛民」成員,包括民主黨黨魁楊森,45條關注組的湯家驊,及民協馮檢基等卻聲稱,「公投只是諮詢性的調查,用來收集市民對07/08年選舉辦法方案和雙普選的意見」。

 民主黨何俊仁則稱,「『公投』並非公決,公決在很多地方都係作為民族自決的憲制方式,例如在聯邦國家,有屬邦想脫離,公決是必需程序……但香港是進行『公投』…….『公投』冇法律依據,所以亦冇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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