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房署無意擴大租津範圍 放大圖片
房屋委員王坤認為毋須推出非長者租金津貼。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房屋署租金津貼多年來效果未見顯著,消息人士表示,由於長遠計租津所需的累積資助額比提供公屋要多,而且未來幾年公屋供應量充足,房署傾向日後安排合資格人士上樓而不擴大租津範圍。
房署昨日向房委會提交以租津代替公屋供應的研究報告。研究顯示,以純金錢開支計算,「一般租津計劃」所需的開支是公屋的2至4.4倍;但若加上土地價值,在市區提供公屋的開支至少比發放租津多7至9成。
恐本無意者蜂擁申請
雖然以租津代替提供公屋毋須支付建屋資本,可節省大量維修及行政費用,市民選擇居所也可更靈活,不過發放租津會帶來多方面影響,其中開支問題首當其衝。消息人士指出,房委會擔心如果實行租金津貼,可能會令本來無意入住公屋的合資格私樓租戶蜂擁申請租津;以現時每個三人家庭月津1,980元(新界及拓展市區)的水平來計算,房委會每年起碼要支付22億元現金給輪候冊上現有的94,000戶,房委會可能難以應付。
傾向安排合格者上樓
另一方面,如果將原來的公屋用地推出市場,可能會令整體地價大幅下調,對市場造成震盪。此外,如果大規模發放租津,私樓市場未必有足夠的低價樓租盤,租金上升後,即使市民領取津貼也未能有效改善居住環境。
消息人士又表示,由於未來五年會有九萬個公屋單位落成,又有13,000多個中轉屋及居屋單位做額外供應,未來數年的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將比現在的1.9年短,故當局毋須擴大租金津貼範圍。昨日與會的大部分房委會成員也認為不宜全面用租津代替公屋供應。
至於給予長者的租金津貼試驗計劃,由於反應不踴躍,去年已中止申請。目前仍有490多宗個案,每年現金津貼約1,000萬元,他們可以選擇繼續領取津貼租住私人樓,或返回公屋居住。房屋委員王坤認為毋須推出非長者租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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