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2] 西貢大浪村保育區漸荒廢 放大圖片
村民期望,政府能於村內的鹹田灣興建碼頭,方便他們出入。小圖為民建聯議員李國英到當地視察環境。(伍敏婷 攝)
【本報訊】(記者 伍敏婷)超過200年歷史的西貢大浪村,多年來都被政府劃為保育區,禁止所有發展。但有村民指村內的土地用途被凍結,使他們無法修葺殘破的村落,希望政府把該地列入新自然保育政策,得以進行有限度發展。政府回應指出,保育政策並非為發展商發展保育區「開綠燈」,定出政策中的12個地點時,是以其生態價值作考慮因素,若當局發現其他具價值的地方,亦會考慮列入當中。
政府容許有限度發展全港12個最具生態價值的熱點,但同具生態價值的西貢大浪村卻未被列入保育點之一。這條在鼎盛時期有400多名居民的村落,隨著當年被政府劃為保育區,所有發展項目全被凍結,就連擴建家園等工作亦被禁止。加上村內的交通非常不便,村民因此陸續遷出,稻田、村屋漸漸荒廢,現時只剩下十多戶村民。
商家:開發旅遊被拒
民建聯西貢區議員溫悅球認為,政府的保育政策十分消極,令村落變得如此荒蕪。「環保專家只會禁止村民進行發展項目,但保育工作卻欠奉,令整條村原封不動的荒廢下去根本無意義!」
已收購大浪村2/3土地的發展商王彩霞表示,正計劃把村發展為旅遊區,但一直得不到當局批准。「村附近有紅樹林,鄰近的東灣亦有珍貴的珊瑚群,希望政府能將其列入新自然保育政策,使村民能夠進行有限度的發展,例如度假屋及海洋生態研究中心等,令大浪村再次繁榮起來。」
村屋列文物無法修葺
大浪村村長湛貴勝表示,村內的建築物多被列為三級文物保護,村屋即使倒塌也不能修葺,加上當年政府凍結土地用途,村民亦不得擴建家園。「為了保育,政府把可興建樓宇的土地面積由7.9公頃減至1.9公頃,這根本不足以讓村民擴建家園,他們亦因而陸續搬走。」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國英昨日前往大浪村實地視察時表示,期望政府容許村民與私人發展商共同管理生態區,這既可提升生態價值,亦能推動經濟效益,對發展生態旅遊有很大的幫助。
但他認為,開發的程度要適可而止,並需要以保育為大前提。
當局:會接納大眾意見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強調,新保育政策並非為發展商發展保育區「開綠燈」,政策的評分方法均以地點的生態價值為大前提。他說,大浪村一直以來都是保育區,禁止進行任何發展,至於村民能否為列入文物保護的住所修葺,則是古蹟文物辦事處所負責的環節。
此外,當局亦會接納大眾提出的意見,會繼續把其他具生態價值的地點列入新保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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