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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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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3] 打翻香薰座 婦變火人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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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瀉香薰油被嚴傷的女事主送院。

 【本報訊】何文田俊民苑一名有燃點香薰油習慣的女戶主,昨晨疑因未有弄熄火種便告加添香薰油,結果引起火警,在手忙腳亂下燒著身上衣物,頓成火人,及後在菲傭協助將火救熄,惟傷勢不輕,經送院救治後,情況危殆。

 性命堪虞的女傷者姓張(38歲),身體有兩成半皮膚被火燒傷,包括胸、背、腹部及左腳,正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病房留醫,以防傷口受到細菌感染。

 現場為俊民苑文凱閣6樓一單位,肇事受傷姓張女戶主,當時與一名26歲女菲傭在家。據悉,女戶主平日有點香薰油以助睡眠及減壓的習慣。

菲傭聞慘叫欲救無從

 事發昨晨7時22分,女戶主一覺醒來,見香薰座上的香薰油即將用盡,於是上前添加香薰油,疑沒有先將爐熄滅,在灌以香薰油時出現搶火。張婦手忙腳亂下將香薰座打翻,香薰油濺到身上,頓成火人,大聲慘叫。

消委會曾警告睡時勿用

 菲傭見狀上前協助,雖然迅速協助將火撲救,但女主人已被嚴重燒傷,前胸、腹及腳幾乎體無完膚。救護員到場將其送院。女事主初時仍然清醒,惟抵醫院後傷勢轉壞。所謂香薰油,其實是從植物、果實及枝葉提煉出來的精華油。有專家表示,香薰油點燃發出的氣味,通過人體毛孔吸收,可以滲透至皮膚內層組織及脂肪部分,有助促進血液循環,達到紓緩壓力及治療失眠作用。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曾就香薰油作出測試報告,顯示出香薰油的燃點為60度,屬相當易燃的液體,故呼籲市民不要將點燃的香薰爐在窗前或是當風的地點,避免被風吹翻失火;而消費者在添加前,更須先將火熄滅,並不宜在睡時使用。

同類意外一家四口燒傷

 去年8月30日,慈雲山慈正h一個單位亦發生過同樣的意外。戶主的兒子在未熄火情況下加添香薰油時搶火,並引起火警。男戶主與子在救火時雙雙被火燒傷,女戶主及女兒則吸入濃煙不適,一家四口一度被困,幸而消防員及時破門救出送院。其中被火嚴重燒傷男戶主一度性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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