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30] 漁民抗議休漁例影響生計 放大圖片
200名漁民反對實施全港「休漁期」。 (朱樂汶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朱樂汶)漁農自然護理署早前建議修訂《漁業保護條例》,設立漁業保護區及實施全港休漁期,以紓緩捕魚活動對本港水域漁業資源造成的壓力,並促進漁業的持續發展,但建議卻引起近岸作業的漁民強烈反對,認為漁護署扼殺漁業生存機會。雙方經過會見後,漁護署助理署長(漁業)梁肇輝承諾在設立機制推行漁業管理方案前,會於12月中進行有關修例的全面諮詢,加強與漁民的溝通。
指3方案扼殺生存空間
200名漁民昨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進行抗議。漁民權益籌委會發言人石國強表示,是次抗議主要就漁護署早前建議推行的3個漁業管理方案,包括訂立捕魚牌照制度、設立漁業保護區及實施全港休漁期,作出抗議。他指本港近年進行大量巨型基建,挖沙和填海傾泥嚴重影響海洋生態,令漁獲急劇下降,漁民經濟陷入困境,希望署方取消3個方案,並增加與漁民溝通的渠道。
漁護署助理署長(漁業)梁肇輝在會後表示署方已把包括漁業界等有關團體對建議的意見,納入管理方案內,並向漁民保證,當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時會反映他們的意見。
署方允諮詢各界意見
梁肇輝強調會在12月中,就管理方案再次諮詢本港漁民及有關漁業諮詢組織、學者、環保團體、區議會和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其中包括18個區議會,並承諾每3個月會見漁業代表一次。日後如實施漁業管理方案而對業界造成任何影響,漁護署亦會為漁民提供適當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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