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30] 「西九」的商業與地標因素
■盧景文 恆基地產香港薈萃藝術顧問
我現時也是中國廣東國際音樂夏令營營校的校長。無獨有偶,這個夏令營的做法是由廣東文化廳及佛山市政府合作,在南海一個叫做「南國桃源」的地方發展,要求承諾起一間這樣的學校。同時我也在上海浦東興辦一個劇院藝術館,那是由一個商營機構投資和管理的。中國已經開始由政府和民間商營機構合作興辦文化事業。
但「西九龍」是不是商業呢?其實本身一定會有商業的元素,否則很難運作。但有這個成份,就是否一定不能夠在文化藝術方面有獨特及專注呢?
我將會到廣州開會,落實「蒙特利爾」交響樂團(Montreal)的總指揮考慮當藝術總監。而在這種關鍵位,在文化藝術上就不是純粹由投資者說了算。現在今日沒其他競爭者參與出席,很奇怪沒有人說「地方」的意義,不是說本地藝術活動如此簡單,而是整個文化的表徵。可能在構思上,未曾有概念上的比賽。重視旅遊業意見的本地政府很可能受到雪梨歌劇院的成功影響。作為一個歌劇院它就很不成功,但作為一個地標就很成功。只有兩三樣標誌代表澳洲,歌劇院就是其中一個。歌劇院的代表性已超過雪梨那條橋。
雪梨歌劇院由比賽到興建,到興建完以後,爭議性一直很強。十多年後,吵架吵到該院建築師辭職。地標的美學意見很主觀的。另一例子是屹立百多年的艾菲爾鐵塔,由商業機構「拿牌」建的,到牌到期,有人說要拆,但最後還是保留下來。
概念比賽裡,(地標性)應佔很大因素,和文藝活動有關是不夠的。建築物能否代表香港,一想起香港就想起它十分重要。內裡設施,政府已規定必須與文化藝術有關。以我所知,三個入圍投標者完全達到要求。至於達到要求是否足夠,就是可能引起爭議的問題。我認為西九龍的存在完全不影響現有藝術設施和現時政府大力資助藝術的運作模式。
但本人保留的一點是,西九龍設施和其他文藝設施的分工、互補問題,要在一敲定結果後細心研究。互補很重要,因為可能會爭拗西九龍沒這、沒那設施,那就需要從整體看。(本文由盧景文在「西九龍論壇」發言整理而成)(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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