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1] 三高官遭迫遷告政府
【本報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剛於公務員減薪司法覆核上訴案中勝訴的律政司高官單格全,連同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文鼎(Terence Christopher Mountain),以及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許國鴻,昨日再引用基本法第100條,挑戰政府收回他們位於聶歌信山高級工務員宿舍的決定,要求法庭將之撤銷,並暫時擱置明年8月便期滿的遷出令,直至訴訟有結果為止。
單格全減薪覆核剛勝訴
聶歌信山道103號的政府宿舍屬甲級宿舍,只有總薪級達45點以上的公務員才可申請,申請人每月只需繳付相等於他們薪金7.5%的租金。
當局於今年8月,向3名申請人發出為期一年的搬遷通告,指政府決定收回入住率不足的聶歌信山道宿舍。入稟狀指稱,當局執意迫令他們遷出的真正目的,是想收回地皮作買賣用途,有濫權及程序不公之嫌。申請人指稱,政府此舉不但違反合約中有關高級工務員宿舍編制的承諾,抵觸基本法及人權法,亦對申請人造成不必要的不便,違反他們的合理期望。
不滿收回聶歌信山宿舍
雖然政府提供53個甲級宿舍可供申請人選擇,但入稟狀指,政府自93年將物業租值加入評估機制中後,大量原本只屬乙級以下的宿舍獲提升至甲級水平,因此現今與聶歌信山宿舍同級等質素的,就只餘山頂文輝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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