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2] 超低硫柴油優稅延長一年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立法會昨日通過決議案,把超低硫柴油每公升1.11元的優惠稅率有效期延長一年至明年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延長優惠稅率的有效期會令政府在2005年減少約11億元收入。自1998年起,超低硫柴油稅率多次獲得寬減,累計令政府少收約79億元。今次是當局第六次延長超低硫柴油的優惠稅率。
有議員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指出,政府應考慮把現有的優惠稅率轉為長期安排,即是把超低硫柴油的稅率大幅減低至1.11元的優惠水平,那就毋須每年動議把優惠期延續。
馬時亨重申,把稅率訂於1.11元的水平是鑑於經濟情況、油價飆升等因素而制訂的短暫措施,而有關的優惠稅率為1.11元,相比2.89元的原定稅率調低了超過60%;他認為將臨時優惠稅率轉為長久優惠稅率的大幅減稅措施並不恰當,但在明年最新的優惠期屆滿前,當局會作檢討。
馬時亨說,除延續超低硫柴油優惠稅率幫助業界,政府已公布會透過其他措施協助運輸業界進一步提升競爭力。
《應課稅品條例》的決議案昨日通過後,超低硫柴油的稅率每公升1.11元優惠水平將維持至2005年12月31日,稅率會於2006年1月1日回復至每公升2.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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