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3] 立會通過動議 外判工資包「飯鐘」 放大圖片
長洲外判清潔工人抗議薪酬不包括食飯時間。 (甄健輝 攝)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食環署長洲外判清潔工人日前因食飯時間沒有薪酬而罷工,政府強調清潔承辦商沒有違法,因擬定薪酬並不包括食飯時間;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不講情理,他們指承辦商及政府沒有理由將月薪當時薪計,而一般長工的薪金均沒有被扣食飯時間。議員最後通過動議,要求政府規定所有每日工作超過八小時的外判工,其薪酬都應包括食飯時間。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食環署長洲外判清潔工人不滿計薪的罷工事件,近40名外判工人在會議舉行之際在立法會大樓外請願及向議員遞交請願信。
食環署與承辦商未違約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謝雲珍在會上表示,政府判出的合約是按統計處按季公布的各行業工資水平訂立最低工資,在今次事件中,食環署與承判商均沒有違約,因為一小時食飯時間並不計算在工時之內。
多名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指政府做法於理不合。工聯會的王國興、陳婉嫻及鄺國堅指八小時工作的薪酬沒有理由不包括食飯時間;職工盟的李卓人更指出,政府較早時提交立法會的資料顯示,在新計劃下,各部門的新外判合約訂明外判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當中並沒有說明不包括膳食時間,因此在今次事件上政府有欺騙立法會之嫌。
自由黨的梁君彥指出,承辦商的決定雖然合法,但就不講情理;他希望政府在審批有關外判工人的標書時,能對一些合情合理的僱主增加分數,以鼓勵良好僱主。
新協議月薪增至4913元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強調承辦商並沒有違法,但他表示完全明白工人的感受;他希望能汲取今次經驗,讓日後做得更好。
委員會最後通過兩項動議,要求政府批出合約前要先提交標書範本予立法會討論及通過;又要求政府批出合約時要規定八小時服務合約要包括膳食時間,所支付的工資要與統計處水平一樣。
據悉,清潔承辦商已與工人達成協議,清潔工人於周六、周日及周一加長工時一小時十五分鐘,月薪則由現時的4,286元增至4,913元,令工資不低於市值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