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9] 美情報機關改革法案要點
▲ 設立全國情報局長,統籌監督美國15個情報機構。
▲ 設立全國反恐中心,協調恐襲情報及進行「策略性行動計劃」。
▲ 設立私隱及民權監督委員會,保障市民的私隱及自由。
▲ 要求國土安全部研究及執行全國交通保安策略。
▲ 加強政府各部門及各緊急服務機關的協調及溝通。
▲ 要求國土安全部連續5年每年增加最少2,000名邊境巡邏人員及最少800名出入境管理人員。
▲ 收緊簽證標準。
▲ 加強外國走私入境的刑罰以及驅逐被定性為恐怖組織的成員出境。
▲ 批准情報人員竊聽恐怖分子。
▲ 授權撥款引用更先進科技以及其他聯邦資助,以加強打擊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融資活動。
▲ 支持繼續援助巴基斯坦及阿富汗,評估及加強美國與沙特阿拉伯的關係。(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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