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2月9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2-09] 吸引內地民企須注意三大問題

■劉銳紹 時事評論員

 上周談到內地民營企業來港的問題,多從積極的角度考慮。不過,當大家一窩蜂去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筆者卻習慣澆一點善意的冷水,希望各方面在內地民企熱潮剛起的時候也能頭腦冷靜地思考問題,取其長而避其短,以免又引起不必要的後遺症。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內地民企的普遍質素問題。

 一般而言,內地民營企業的規模較小,質素參差不齊,基礎也不太穩。有些民營企業主的法律知識薄弱,有些暴發戶更是財大氣粗,甚至是「法律盲」,以為財可通神。如果在這類民企來港之前香港沒有做好足夠的引導或規範工作,到時內地某些落後的商業文化可能會入侵香港。

 對於計劃來港上市的內地民企,更應該深入了解。不是說這些民企都有問題,而是凡事都必須審慎處理,防患未然。不少業內人士已經指出,如果單靠目前的「保薦人制度」來審查及監管來港上市的內地民企,肯定漏洞多多。過去的「歐亞農業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因為香港沒有派人前往內地親自了解各種資料是否屬實;即使去了,也無法知悉詳情。這必須加強與內地有關機構的合作。

 其次,要注意某些內地民企來港是否真的希望發展外向型經濟。

 近年來,內地資金通過不合法的途徑外流,「洗黑錢」的活動頻繁,已是公開的秘密。據內地傳媒引述有關方面的調查估計,每年流失的資產至少五百億至一千億元以上。

 有些民企則著眼於取得相對自由出入香港的權利,或通過業務投資的渠道、以工作方式把其親友安排來港,避開正常的投資移民、專材及優材渠道。如果這方面的口鬆了,既不符合開放民企來港的原意,也對本港的就業情況沒有幫助。

 因此,在歡迎內地民企來港的同時,也應該制定明確的法律堵塞「洗錢」和「變相移民」的漏洞。

 還有,必須小心制定吸引和協助民企來港的具體措施。據了解,港府中央政策組已提交有關建議,包括成立基金內地企業培訓人才,設立專門協助內地中小型及具潛質的民企來港發展的孕育中心和一站式的服務與輔導中心等。

 這些都是不錯的建議,但必須搞清楚由誰來落實這些工作?是政府自己做?還是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如果由政府成立基金,協助或輔導來港的內地民企,那就可能涉及動用公帑,或會引起「對香港的納稅人不公平」的指責——為甚麼還要貼錢協助人家來港做生意呢?這類問題處理得不好,還可能引起政治爭議哩。

 所以,倒不如由港府引導本港的大財團多作貢獻,成立基金,以商助商,更是言之成理。其實,香港的大財團既可在內地賺錢,大可表現一下他們的愛國精神,協助內地的民企事業發展。成立民企基金既不是資助某一個單獨的民企,而是推動整體的民營事業發展,提高總體水平,搞好市場及商業文化,創新制度,貢獻更大。

 至於孕育中心或輔導中心,也不適宜由港府設立或直接負責,因為這可能與貿易發展局和生產力促進局的角色重疊。總之,港府扮演的是「行政開路」的角色,但絕對不是行政介入的角色;在開路的時候,必須保證公平競爭的原則,既不能像當年港英政府那樣偏向英資,也不能因為香港已經回歸中國而偏向內地企業。這正是香港得以成為國際經貿城市的重要元素,務求努力維持。(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