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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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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0] 售內地授權書不違法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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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近年多了很多專賣簡體字書的樓上書店。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競爭加劇,不少二樓書店為迎合讀者貪平的心態,經常透過私下途徑從內地入口簡體版著作,與香港「正印」一爭長短。然而,這種問題是否屬侵權行為,業界至今仍在爭論中。有法律界人士亦表示,這是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現行法例將繁體及簡體書籍視作兩種語言圖書,故在港出售內地授權的簡體版圖書,不屬違法行為。

「回流」書籍售價平

 內地法規對圖書出口有一定的管制,境外買家須透過指定的進出口公司購貨,然後該出口公司會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當申請批准後才能輸出,整個手續最少需要一星期。但香港多間二樓書店,標榜訂書後1天,便有貨到手,業內人士透露,這類書店多數透過非正式渠道進港,即直接向內地書店購入圖書,然後經陸路運入香港再出售,使到港時間縮短至最快1至2天。

 商務印書館零售總監關永圻表示,現在他們所面對的競爭十分劇烈,多數書店以非正式渠道進貨,而他們則堅持循正式渠道進貨,貨品要一周才能到港,論時間是「輸蝕」的。另一個執著是,該公司不會出售版權可疑的書籍,內地版的「回流」書籍也不例外。他指出,部分簡體字書先在香港以繁體出版,然後授權內地出簡體版,其版權並不適用於香港,只限內地發售,卻被人運入香港,以較平宜的價格出售。

業者盼保障「正印」

 關永圻指出,在一個良性競爭的情況下,業界需要制定機制,確保「正印」書籍不會跟內地版書籍正面衝突。他說:「假如缺乏管制,香港便不能核實來港圖書是否是盜版的。」但這衝突比比皆是,例如張小嫻和麥兜的作品簡體版及繁體版圖書經常一同在書店內出售。關永圻認為,嚴格來講,這都是侵犯版權的,只可惜業界並沒就這情況定性。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保護版權的法律精神在於保障版權擁有人的利益,不會被別人輕易侵犯,但只要授權人得到原著者的授權,便能獲得法律的保障。以回流書籍為例,由於內地版權持有人將繁體翻譯成簡體,當中他亦有付出過創作,加上目前香港法例仍將簡體和繁體視為兩種語言,故回流香港出售其權利也受到香港法律的保障,亦不能定性為翻版,海關亦無權沒收有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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