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0] 建造業:議會委員應由團體提名
【本報訊】(實習記者 歐陽芷欣)《建造業議會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開會,業界認為議會的委員代表應由專業學會提名,以免黑箱作業;政府表示要從長計議,正準備與業內個別團體商討。
會議共有10個業界團體代表參與,包括香港建築師學會、建造業訓練局員工協會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等。多個代表表示在增加建造業議會委員代表之餘,應由現時的個人委任改為團體各自提名,以確保委員的意見具有代表性,同時通過匯報讓議會獲得最詳盡的回應。
以免黑箱作業
香港建造商會主席黃永灝指出,作為臨時建築業議會委員,他對於委員以個人身份委任的代表性抱懷疑態度,擔心再過幾屆就會出現黑箱作業的情況。
部分團體希望建造業訓練局能保留現時擁有的權益;另外,建造業訓練局職工對過渡安排感到憂慮,建議轉制至議會後,員工的薪酬、年資及福利不應改變,以確保議會的質素。
政府代表回應時指出,業界在委任委員方面意見分歧,當局需要與個別團體再作詳細探討,並會與各工會接觸,了解業界期望議會的真正職能。對於財政問題,政府代表解釋,由於議會運作費用由業界徵收款項而得,相信支出方面會較為謹慎,預計每年的運作費用少於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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