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表示,決定4月6日開始,將每周三的立法會會議由2時30分提前至早上11點開會。她提到,當局指局長已訂定未來3個月的工作,所以希望立法會3個月後才可落實。若立法會再覆函給當局,3個月後剛好是3月中左右,財政預算案公佈的日子,接著就是復活節假期。因此,她認為,可以在4月開始提前在早上11點開會。她說,提前11時開會,應該可以在晚上10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