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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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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1] 政府倡設2億基金扶弱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為鼓勵公私營機構合作推動社福發展踏出第一步,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議於明年首季設立2億元的「攜手扶弱基金」,以按額資助方式發放款項,鼓勵社福界爭取商業機構參與推行各項令弱勢社群直接受惠的計劃,有關資助計劃於明年第2季發放,希望推動政府、商界和社福界三方合作,發展社會伙伴關係,扶助弱勢社群。

提供按額資助與支援

 根據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顯示,政府建議基金作兩大用途,包括提供按額資助和推行支援措施。提供按額資助會邀請社福界的非政府機構申請撥款,政府根據這些機構從商業機構獲得的現金或實物捐贈,按額資助該機構。政府計劃分兩輪發放撥款,第一輪為8,000萬元,第二輪為1億1,000萬元,合共約1億9,000萬元。

支援措施撥款上限一千萬

 推行支援措施則透過推行多項支援措施,包括進行研究、評估或推行計劃,以提升非政府機構與商界建立及維繫伙伴關係所需具備的知識和能力;設立網上平台及維持平台的運作,藉以促進三方的社會伙伴關係;以及進行宣傳活動,爭取社會各界人士支持基金的宗旨,上限為1,000萬元。

 文件指出,政府會在批出第一輪撥款後進行檢討,根據所汲取的經驗作出改善,然後才繼續批出撥款。檢討的範圍包括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以及按額資助和支援措施兩方面撥款的比例等。

社署署長擔任管制人

 為了對基金進行有效的管理,社會福利署署長將擔任基金的管制人員,政府會成立諮詢委員會,由社福界、商界和學術界的人士出任成員。諮詢委員會會負責審核並向社署署長建議應予批准的申請,以及基金的各項運作事宜,包括因應實際經驗和情況轉變,檢討和修訂撥款申請的審核指引等。

 政府對按額資助申請採取的審核指引,例如建議項目能切合建立個人能力、鞏固家庭凝聚力和加強社區互助精神其中一方或多方面的社會福利政策,或能直接惠及弱勢社群者,可獲得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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