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5] 王永平:鍾麗幗無提做地產 放大圖片
王永平獲市民贈花,笑逐顏開。 (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早前因為參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項目,引起各界非議,有立法會議員更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作出交代。王永平昨日在覆信中表明,鍾麗幗申請時,並沒有提及她和有關公司會參與西九項目。而鍾麗幗離開政府四個半月後就轉到私人機構,比一般半年的禁制期為短,是因為當局審批時認為鍾麗幗從事的工作,與離任時的公職無利益衝突。
申請無表明參與西九發展
有議員早前致函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特別會議,邀請王永平解釋當局批准鍾麗幗任職香港小輪時,是否知悉該公司會投資地產、是否知悉及同意她會協助母公司恆基兆業地產宣傳西九項目,以及是否符合禁制期規定等問題。
王永平昨日以書面作回應,表示在評估公務員退休後就業問題的申請時,主要考慮擬從事工作的性質和範圍,以及擬從事的工作與申請人的前任公職有否利益衝突。局方表明,在鍾麗幗的個案中,申請範圍包括向渡輪公司提供旅運、酒店、文化及娛樂方面的服務。所給予的批准只以有關範圍為限,並不涵蓋土地和地產,或渡輪公司其他範疇的業務。即該項申請及有關批准均沒有提及鍾麗幗或有關公司參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
僅允文化範疇提供服務
其後由於傳媒報道鍾麗幗出席西九項目的宣傳活動,當局遂先後在五至九月多次聯絡她,鍾皆強調自己並沒有參與土地及地產方面的工作,而只就西九計劃的文化範疇提供服務。不過,鍾麗幗所為惹來利益衝突的批評聲不斷,公務員事務局卒在11月再度接觸她,並要求她避免參與可被視為向任何競投隊伍提供服務的事,但鍾重複表述,她只提供文化服務。當局經研究後,認為鍾受聘於渡輪公司,就西九計劃文化事宜向其提供內部顧問服務,並沒有違背原本批准的範圍,但為免公眾生疑,當局乃向鍾麗幗提出了「六個不可以」,包括不可參與任何宣傳活動及公開諮詢會。
快審批因不涉利益衝突
關於退休後禁止在外間工作期限問題,當局表示,在現行政策下,適用於首長級人員的禁制期一般為6個月,但若擬從事工作與退休公務員前任公職顯然沒有利益衝突,期限是可予縮短。當局解釋,鍾麗幗得以在退休4個半月後便出任商業機構,比一般為期6個月的禁制期限為短,是因為當局在批准時,認為申請人擬從事的工作與其離任時的公職沒有利益衝突,有關決定是按照適用於其他申請的現行政策及規定審核的。
王永平表示,樂意在本月20日出席委員會會議時再就事件作出回應,更保證將會全面及詳盡地檢討公務員退休後就業問題,並提出實質改善建議,回應市民的關注。當局亦同意把原訂於明年5月在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的有關議題,提前至明年3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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