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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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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6] 領匯今午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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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阻撓領匯上市的威脅仍未消除。領匯昨日正式公布基金單位分配結果和相關安排,但敗訴市民盧少蘭仍未明確表示會否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接納房委會的入稟要求,縮短反對領匯上市司法覆核中兩名敗訴居民的上訴期限,他們必須在今日下午1時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一旦有人提出上訴,上訴庭將緊接在下午2時半開庭決定是否受理。領匯包銷商表明,若有人上訴而晚上仍未有判決,領匯便會退出上市。

 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下午3時許開庭,聆訊房委會入稟要求縮短兩名敗訴公屋居民上訴期限的申請。

 經過約三小時聆訊,法官馬道立接納房委會的要求,將兩名敗訴公屋居民的上訴期限由28日縮短至今日下午1時,如果有人提出上訴,上訴庭將會緊接在下午2時半開庭決定是否受理。馬道立在庭上沒有具體解釋,但表明稍後會給予理據。

盼趕及九時前公布上市

 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在庭上陳詞時表示,領匯上市時間緊迫,房委會昨天已為有關問題長時間開會,而領匯承包商匯豐、高盛及瑞銀關注到一旦居民提出上訴,法庭是否可以在下星期一領匯上市前有裁決,房委會因此提出有關要求,以符合證監會規定及承包商要求,趕及在今晚9時前由包銷商發出公告決定領匯是否上市,而如果領匯可以在下星期一上市,就要在星期五的報章上刊登公告。

律師仍未知兩居民意向

 代表兩名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庭上表示,將上訴期限訂在今天非不合理,但即日開庭聆訊就有困難,因為當事人若要上訴便要申請法援,未必可趕得及。戴啟思又說,兩名居民仍未向他表達是否上訴。

 房委會發言人昨晚表示,上訴庭根據現有情況頒布此命令是合法、適當和合理,並經已考慮申請人在最後一刻才就房委會決定分拆出售商業及停車場設施之合法性作出挑戰,以及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緊逼時間表。

 發言人續稱,兩位申請人的代表律師亦同意上訴庭把上訴期限縮短至今日下午1時正,認為申請人有足夠時間考慮是否就夏正民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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