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6] 金局就新制向銀行發指引
【本報訊】(記者 黃幗兒)金管局前日致函銀行公會,就明年銀行轉用國際會計準則發出一般撥備及可能回撥指引。金管局建議銀行在衡量保留一般儲備佔整體貸款的水平時,應以0.5%至1%的水平作為量點,個別銀行可向金管局商議其要求水平。
高盛:部分銀行將有回撥
高盛證券認為,新制度不鼓勵銀行作出過多的一般撥備,銀行可因以往壞帳水平作相應撥備,相信指引確定金管局容許經營良好及資產質素佳的銀行,可有空間作回撥。
高盛重申,明年轉用國際會計準則後,只有部分銀行可錄得一般撥備回撥,而並非所有銀行都會回撥。高盛相信,東亞銀行(0023)及永隆銀行(0096)最快可在明年上半年反映回撥。報告又估計,中銀香港(2388)亦有可能錄得回撥,但較後時間才會反映,因中銀香港目前要加強風險管理。
高盛認為,金管局的指引是要確定銀行遵守謹慎財務手法,要保留一般儲備佔整體貸款0.5%至1%,並提供空間讓銀行可按個別情況作回撥。據悉,香港一般銀行目前保留一般儲備佔整體貸款約為1%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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