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7] 紅蟲事件康文署犯三宗罪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指康文署未能客觀處理泳池發現紅蟲事件,只選擇性地聽取意見,更批評首長級人員間的溝通明顯不足,特別是助理署長沒有就不同意見的重要性而徵詢上司的意見,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不過,申訴專員戴婉瑩表示無證據顯示康文署蓄意隱瞞事件或企圖毀滅證據。
調查報告指無蓄意隱瞞
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有關紅蟲事件的調查報告。公署批評康文署助理署長在8月27日收到食環署指九龍公園泳池可能有搖蚊滋生的報告後,沒有將所有意見告知副署長,是敏感度不夠及缺乏警覺性的表現;而副署長亦沒有主動查詢更多關於工作小組的討論詳情,以便向當日從外地回港的署長報告最新情況,也沒有向她徵詢回應傳媒的意見,充分顯示當中的溝通不足。
署方缺面對傳媒經驗
報告又指,署長似乎於8月31日當晚才知悉食環署的報告,令人感到難以置信。此外,助理署長出席電台節目時誤報了紅蟲的數目,也沒有提及發現蛹皮一事,反映他沒有熟知有關資料,同時又聲稱沒有事先諮詢署長或副署長關於回應的立場,亦顯示其缺乏面對傳媒及向市民發布消息的經驗。
署長稱「錯信」助理署長
報告又認為康文署沒有充分著眼紅蟲自然滋生的可能性,並多番向公眾強調是人為因素,令人有一種陰謀論的感覺。此外,康文署在工作小組尚未有實質結論便匆匆接受傳媒訪問,亦足見署長沒有在危機管理方面給予下屬足夠指引。
申訴專員公署總調查主任陳明基表示,康文署署長已接納報告的全部建議,又指「錯信」助理署長,但重申當時署長及副署長的事務繁重(署長曾到雅典奧運,亦須處理奧運金牌選手訪港事宜)。
報告無點名批評個別官員
雖然報告多番批評康文署對事件的處理手法,亦有提及事件發生時正值康文署與救生員出現糾紛,令事件更為複雜,且無證據顯示康文署蓄意隱瞞事件或企圖毀滅紅蟲證據。戴婉瑩說:「康文署在清洗泳池時有作錄影,所以不是存心毀滅證據。」
至於報告沒有點名批評任何官員,戴婉瑩回應,報告只針對部門的整體運作調查,無須要擺個別人上?。「如果樣樣都要引咎辭職,香港就無人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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