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2月22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2-22] 「領匯」的「領野」和經翰的神經

■西 籬

 「領匯」果然如許多悲觀的人預料,在對香港有百利無一害情況下「領野」(粵語遇害之意),上市流產。有許多人都認為這是立法會議員鄭經翰發神經,鼓動疑有精神疾患的盧老太一同發作,結果社會在精神病症狀烏雲籠罩下完成了廿一世紀最大的黑色笑話的製作演出。

 香港因個別人的精神疑患而令脆弱的文明遭受損害,過去曾有一個精神病女士因亂舉牌開高價投標買地「打敗」了許多大財團,但這是生理性的精神病。今天鄭經翰議員的發神經則是政治性的和社會性的。弗洛伊德曾分析早期資本主義的一些人性格上為佔有而佔有,為競爭而競爭而產生的快感的一個重要方面。鄭議員今天為反對而反對,不惜與全社會作對,並動員支持精神疑患者作瘋狂「法律老鼠」,正是鄭議員原始資本主義追尋快感的滿足。這種滿足其實在廿一世紀今天,早已是消極和負面的。因為文明的重要特徵之一就是理智和長遠的思考。鄭議員的政治性發神經,只是其低級「英雄慾」而已。這種為反對而反對,因為民粹的「熱血」而加倍危險,對社會加害一次比一次更甚,總有一天被迫動大手術解決。

 香港社會是任由政治精神病發作,毀壞整個社會,還是應「亡羊補牢」,這是擺在一切愛香港的有識之士一個嚴肅的問題。鄭經翰和盧老太均非「領匯」案中有利益人,根本不具備與訟資格,但香港的法制竟然受其騎劫,發生了恍如「9.11」式的金融恐怖襲擊,這是為什麼?一個鄭.拉登指使一個精神病患,在法律的殿堂上作「人肉敢死隊」進行爆破,不但毀掉了香港的普通法文明,而且也葬送了香港的最後一張王牌——金融中心的信譽。

 香港立法會如果是一個負責的立法機關,應當根據普通法的原則進行有關教唆操縱訴訟的不法行為調查,並且立法限制以「程序公義」玩弄「社會公義」的「法律老鼠」行為。香港有百多年的普通法經驗,亦有英國等普通法長久歷史為源,應有能力制定出相關法律條文,打擊政治神經病摧毀法律文明的行為。如果有關當局不以法治大局為重,對將訴訟當私器謀私利的大奸之類「大班」,神經漢之類代議士繩之以法,香港將永無寧日,社會如將被迫硬性解決開刀切腫瘤,則一切悔之晚矣!其時代價將數以十倍計,莫謂言之不預也!(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