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4] 鎖匙燒紅烙大腿 赤航兩生認傷人
【本報訊】赤柱航海學校3名學員生被控在宿舍內襲擊一寄宿生,用燒紅了的鎖匙烙在受害人大腿上。受害人愴皇逃入廁內用水為傷口降溫後,旋即再被人用鋁管追打大腿傷處。除12歲首被告否認控罪外,餘下兩名學生均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指他們以行為暴力,拘監式的刑罰勢難避免。
3名13至16歲的被告均為赤柱航海學校寄宿生,分別就讀中二至中四。16歲的次被告及14歲的第3被告均承認於本年11月1日,在「海獅樓」宿舍內惡意襲擊及傷害另一名13歲宿生。
三被告13至16歲
案情指,事發時事主正在房間,兩名認罪的被告突然出現,二話不說便以手推撞及毆打他。此時突然有人用火機把一鎖匙「燒紅」,次被告隨即施炮烙之刑,以鎖匙烙在事主左大腿上。事主劇痛下逃入廁所,用冷水替傷口降溫。詎料剛離開廁所便遇上第3被告,第3被告以手上的鋁管追打事主大腿傷患。
事主其後把事件告知校方及報警將3人拘捕。驗傷後證實事主的右肩及胸口均有瘀傷,左大腿則被灼傷。
警誡下,次及第3被告表示只是一時貪玩才襲擊事主。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現已對所作所為深感後悔,並呈上由校長、老師及宿監撰寫的求情信。
官料判被告監禁
裁判官簡達仁指2人的行徑暴力,用武器為事主帶來痛苦,案情十分嚴重,判處2人拘監式刑罰將無可避免。
裁判官現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待取得2人的感化官後告等後判刑,期間獲准保釋外出,唯需遵守宵禁令。首被告因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