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4] 特稿:「鄭州官」放完火不准點燈
本報記者 明言
領匯事件餘波未了。訴訟支持者之一鄭經翰面對社會上連日來的批評,開始進行「反撲」,先是指責《經濟日報》的一篇「編輯手記」令其人身安全受威脅,報警求助;昨日太陽報以大字標題報道這一新聞後,他又在港台《千禧年代》節目中指責《太陽報》「離譜,驚我唔死」。而當電台主持人讀出鄭經翰就此事發表的聲明新聞稿時,鄭經翰又指責主持人「不應再透過電台擴散消息」,令主持人不得不反擊:「新聞稿不讓人刊登,乾脆不要發新聞稿」。有政圈人士直指,鄭經翰的舉動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鄭經翰昨日在港台《千禧年代》節目中稱,尊重每一個市民上街遊行表達意見,但鼓吹暴力是為香港所不容。
談到《太陽報》昨日大字標題刊登他報警求助的報道,節目主持人梁家永為了讓聽眾了解「鄭經翰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事情原由,朗讀出由鄭經翰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出的一篇新聞稿。沒想到,這立刻惹來鄭經翰的憤怒,認為沒有必要再透過電台擴散消息;主持人反駁道,「新聞稿不讓人刊登,乾脆不要發新聞稿」。鄭經翰又辯稱:新聞稿的有些資料不應發放,更大談「這是傳媒工作者應有的個人操守和道德判斷的問題」。梁家永認為,只是一字不漏地依稿直說,並無不妥。
有政圈人士直言,鄭經翰主持節目的時候,從來只說「傳媒權利」,誰說「傳媒操守」便是干預新聞自由,如今卻搬出「操守」來指責傳媒,不是雙重標準是什么?
警方跟進鄭經翰「受威脅」
另外,警方證實,港島重案組正跟進一名立法會議員聲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投訴,並正安排與投訴人接觸,協助調查。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指一份報章引述一名市民的說話,令他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於是向警方投訴。
另外,鄭經翰入稟高等法院,指本港某報章日前的一篇報道,對他誹謗,要求賠償,停止再刊登有關報道及支付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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