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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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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5] 索償行動是為彰顯社會公義

 兩名領匯投資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鄭經翰及陳偉業索償因為領匯未能上市而帶來的損失。小額錢債審裁處已排期明年二月一日審理索償申請。入稟者能否成功索償有待審裁,但重要的是,入稟者的行動,是為了彰顯社會公義,讓社會進一步了解政客阻領匯上市所造成的嚴重危害。其為香港取回公道的善良願望,表達了廣大市民的心聲。

 少數無良政客操縱領取綜援的個別公屋居民,發動司法狙擊,令領匯上市胎死腹中,其幕後操縱的手段固然卑鄙,而其不惜犧牲香港市民和社會整體利益的居心更是險惡。本港有法律界人士已指出,根據普通法原則,「在幕後操縱打官司」是不允許的,興訟雙方都應該是獨立自主,不受其他人士或幕後勢力操控,否則會對另一方造成不公平。事實上,包括兩名入稟者在內的51萬領匯投資者,就是因為有人「在幕後操縱打官司」而導致損失,他們有權向幕後操控者提出索償。

 領匯上市,合法合理合情,是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的好事,根本不存在少數政客所謂「為了幾十萬投資者利益犧牲二百萬公屋居民利益」的問題。入稟者中,就有一位公屋居民。他表示,事件非但對經紀有影響,對公屋居民也有影響,提出索償是希望為社會取回公道。的確,領匯上市,除了對投資者有利之外,房委會通過集資,可以有更多資金為公屋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分拆的公屋商場和停車場,可以增加效益。這無論是對公屋居民,還是對廣大投資者和中產及其他階層,都會形成多贏局面。但如此法理情兼具的好事,竟遭無良政客操縱的司法狙擊,令51萬投資者及眾多金融經紀業者見財化水,政府和納稅人在經濟上亦蒙受巨大損失,並且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損害政府管治威信。領匯若最終無法上市,房委會若因龐大財赤無法解決而破產,二百萬公屋居民的利益,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很明顯,51萬投資者和200萬公屋居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少數政客將二者對立起來的所謂理據,根本站不住腳。

 兩名入稟者針對的並非是公屋居民盧少蘭,而是在幕後操縱打官司的政客。領匯事件之所以引起小投資者索償,引起公眾和輿論廣泛強烈的譴責,不是什麼貧富分化和基層居民與中產及其他階層對立的問題,而是由於極少數無良政客損害公眾利益而激起公憤。有些經常與操縱領匯官司的政客站在一條陣線的學者,將事件描繪為基層市民爭取合法權益及彰顯法治的成功,並批評政府將事件「污名化」,指責傳媒製造更多基層與社會大眾的對立,加強社會分化,不僅言過其實,而且是倒果為因。我們希望,在香港整體利益受損的時候,人們應仗義執言、激濁揚清,而非以脫離事實的奇談怪論令公道沉淪。(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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