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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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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6] 兩電利潤管制宜檢討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港燈明年加價,擴大兩電的電費差距,亦顯露本港電力管制協定存在的弊端,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潘樂陶認為,利潤管制協議不合時宜,使兩電回報過高,市民卻要承受高電費的壓力。他建議,政府於08年利潤管制協議屆滿時,考慮設立可加可減機制,根據政治、經濟、利率、通脹、民生因素,評估合理利潤。

與經濟增長生活指數掛躡r

 昨日潘樂陶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93年沿用至今的電力管制協定,容許兩電的利潤可達13.5%至15%。時移世易,目前的政治及經濟環境有別於90年代,兩電的投資回報也確實過高。另外,他認為,政府受電力管制協定的限制,除非兩電主動達成聯網協議,否則政府是可能強制兩電聯網,減低兩電的後備發電量,及降低港燈客戶的電費。處理不當的話更會弄巧反拙,可能會令兩電投資上升,增加加價的壓力。

 潘樂陶建議,08年當利潤管制協議屆滿時,政府應考慮重新設定利潤機制,以目前本港的政治風險因素作為基數,再將經濟增長、利率、通脹及生活指數掛ヾA設立可加可減方程式,解決目前電費過高的問題。

可與內地電業商排污交易

 另外,為解決兩電壟斷市場的問題,他建議政府屆時開放電網,要求兩電將電網重新估值,然後成立一家由兩電合營或第三者投資的機構,負責全港電網營運,達到開放電網和降低後備電容量的目的,有需要的時候亦應該向內地買電。

 潘樂陶指出,目前本港電廠排放的標準已很高,無必要進一步調高標準。但由於內地電廠排放標準較低,使跨地域空氣污染惡化。他建議,兩電應與內地有關單位和電力行業商討排污交易,以較少投資,改善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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