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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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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9] 四中百日追擊之政壇新象:中共任免逐步採票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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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 璋鑫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閉幕至今已100天。100天來,四中全會的核心詞彙「執政能力」,目前已成為內地民眾最流行詞彙之一,折射出這次全會理念的深入人心。作為擁有6,800萬黨員的世界第一大黨,作為治理13億人泱泱大國的執政黨,中國共產黨不可能藉一次全會解決所有難題,但四中全會對中國政治生態潛移默化的影響力不可小覷:黨內民主改革的暖風、刷新吏治的鐵腕、構建和諧社會的包容……這些亮點相互輝映,令人們逐漸清晰地看到,四中之後的中國已登上一個新起點。本報從今天開始陸續推出三篇系列專題,追擊四中全會百日來的新動向,探尋中共新階段政治改革的「路線圖」。

 黨內民主是中國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而黨內權力結構「倒置」、黨員權利虛化是當前黨內民主的兩大障礙,而四中全會正是從扭轉這兩大傾向切入,開啟了黨內民主改革的新進程。

官升半級 民主邁大步

 今年11月11日上午,江蘇省會議中心3樓七號會議室,42歲的蘇州市市長楊衛澤經歷了其為官生涯中一個重要關口:他能否出任無錫市委書記,由江蘇省委全委會投票決定。江蘇省三家官方報紙、電台和電視台獲邀直播票決過程。結果,52名省委委員中,除1票棄權外,51票贊成,楊衛澤以高票順利當選。

 從蘇州市長到無錫市委書記,同屬地市級領導,而在黨內職務序列中,官升半級。然而楊衛澤官升「一小步」,卻是江蘇黨內民主改革的「一大步」。因為,楊衛澤是江蘇省第一位由省委全體委員投票表決任命的地市級黨委「一把手」。

 江蘇省委組織部一位官員表示,在過去,類似的任命都需省委常委們舉手表決、爾後一起鼓掌即可通過。而此次表決結果當是省委全體委員們集體意志的反映,是黨內民主改革的重要體現。

 票決市委書記,是江蘇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產物。這個《決定》,產生於9月16至19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

集體選人 川全面推行

 不但江蘇,屢開政治風氣之先的四川也在12月12日,首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11名地廳級幹部,從而將「劃勾投票」代替「舉手拍巴掌」的「票決制」推向更廣層面。此次票決,涉及地廳級幹部11人,其中包括4個地級市黨政「一把手」。

 目前,四川已把幹部任免票決制由試點轉為全面推行,不但在21個市州推行了地方黨委票決下級黨政正職人選辦法,而且將範圍由「下一級黨政正職」擴大到包括機關廳局主要負責人在內的「所有重要職位」。

 四川省委一位官員指出,將幹部任免權從黨委常委會擴大至全體成員,有利於將常委會的核心作用和全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有機結合,使幹部任用決策真正由「伯樂相馬」變為「賽場選馬」,真正由「少數人選人」變為「集體選人」。

面向社會 受黨外監督

 據中央組織部統計,目前票決地廳級幹部任命的制度已在河南、湖南、福建等全國過半省份推行,表明用人決策機制日益科學化和規範化,中共黨內民主進一步擴大。

 中組部相關人士也表示,今後在票決制的形式方面,還將逐步考慮實行候選人競選演說,以及推薦職位預告制度,對擬選任崗位、任職資格和條件、選拔方式和程序,面向社會公開,不但接受黨內而且接受黨外的監督,聽取更為廣泛的意見。

專家勾勒中央政改遠景

 四中全會雖然以提升執政能力為議題,卻涉及中國政治改革多方面內容。有政情觀察家如此形容:四中全會以執政能力為把手,至少拉開了中國政治改革的半扇大門。

 那麼中國政治改革的遠景到底是甚麼?在中共決策層授意下,由中央黨校社科部副主任王懷超教授、王貴秀教授和政法部副主任候少文三位黨內權威專家合力執筆完成的專題報告《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進程的回顧與反思》,或許能為讀者提供一條頗具參考價值的思考路向。

 就中央層面的政治體制改革,該份專題報告提出如下改革思路:

倡中委變「中執委」

 一、黨的代表大會實行常任制。隨之而來,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它的常設委員會,作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決策機關」,行使代表大會的職權。

 二、中央委員會改名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執委」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它是代表大會及其常設委員會的「執行機關」,對代表大會及其常設委員會負責。「中執委」選舉產生它的常務委員會(政治局與常委會合併,減少一個層次,人數可介於政治局與常委會之間)。常委會在「中執委」閉會期間行使「中執委」的職權。

 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黨的專門監督機關,與中央執行委員會一樣,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代表大會負責;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向代表大會常設委員會負責,並受其領導和監督。

 四、總書記由以往的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改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並相應地建立總書記罷免制度,以防止個人高度集權,獨斷專行。

四中扭轉兩大錯誤傾向

 多年來從事民主政治與政治改革研究的國家行政學院徐鴻武教授,儘管已年過古稀,而評析四中全會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推動作用,仍思路清晰,侃侃而談。在這位著名理論專家看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十項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制度(見附表),扭轉了黨內兩大錯誤傾向,黨內民主建設大大向前跨進一步。

擺正自下而上授權方向

 「黨內的權力是從哪兒來呢?」徐鴻武說,黨內的權力不是由外邊的人賜予的,而是由廣大黨員所授予的。四中全會的決定就克服了黨員權利的虛泛化傾向,並推動了《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頒行,使黨員權利實實在在得到保障。

 同時,四中全會也開始克服黨內權力結構的「倒置」傾向。徐鴻武指出,中共黨內權力結構,權力最大的應是全體黨員,其次是黨代會,再次是全委會,再其次是常委會,再其次是書記處。而黨內現實生活往往相反,出現了黨內權力「倒置」現象,也就是書記處比常委會的權力大,常委會比全委會的權力大,全委會比代表大會的權力大。

 他認為,「這個現象應該說是一種封建專制主義權力高度集中的表現」。

強化權力運用監督機制

 徐鴻武表示,四中全會的決定就是向黨內權力結構的「正位」方向發展(見黨內權力結構「正位」圖),使代表大會、全委會的職能加強,特別明確常委會要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全委會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在這次四中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代表政治局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據了解,四中全會以來,各地先後出台措施,「正位」權力關係,黨代會、全委會的職能正在中共黨內得到加強,全委會票決制在地方黨內決策中生根開花。而北京市還出台文件明確限定書記辦公會的職權;深圳亦於10月份推出了「一把手」末位發言制度等,擺正了自下而上的授權方向,強化了對權力運用的監督機制,調動了廣大黨員的積極性。

黨代會常任制擴大試點

 來自安徽省碭山縣白臘園村的村支書劉瑞蓮是十六大代表。在四中全會召開之前,她與其他安徽的十六大代表都被請到省會合肥,參加座談會,就即將提交四中全會討論的會議文件發表意見和建議。過去是「一屆黨代會、幾天黨代表」,而在黨代會閉幕後,被請去徵求對中央全會文件的意見,這多少出乎劉瑞蓮的意料。

 中央有關部門將四中全會文件稿徵求意見的範圍首次擴大到中共十六大代表,這一舉動開創了中共黨史之先例,引起了海內外的關注,被人們視為中央有意逐步推進黨代會常任制的試探性信號。

黨代會常任制大勢所趨

 中共推進黨內民主,黨代會常任制堪稱最基本的實現形式,也是難度極大的系統工程。現在黨的代表大會只在換屆時召開一次、審議工作報告、作出有關決議;選舉黨委、紀委成員。而在長達五年的休會期間,黨代表難以對黨內一些重大事項進行討論、決定,行使代表權、發表意見、發揮監督作用。要發展黨內民主,推行黨代會常任制是大勢所趨。

 本次四中全會已決定擴大在市、縣實行黨代會常任制的試點,並要求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其中包括:建立代表提議的處理和回覆機制;黨的各級全委會召開會議,事先徵求同級黨代會代表意見或邀請部分代表列席會議等。

 據統計,除四川近20個市(縣、區)外,山東、山西、廣西、廣東、湖北、江蘇等地,目前亦都加入黨代會常任制的試點行列,其它地區也躍躍欲試。據了解,在四中之後不久,這些試點地區的有關官員就匯聚北京,總結試點工作得失,為下一步推廣做好鋪墊工作。

四中加強黨內民主十項制度

 一、認真貫徹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二、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

 三、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講真心話、講心裡話;

 四、建立與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接受監督的制度;

 五、建立黨的代表大會提案制度;

 六、建立代表提案的處理與回覆制度;

 七、加強黨代表與選舉單位黨員聯繫;

 八、黨代表可以列席全委會;

 九、擴大市、縣黨代會常任制試點;

 十、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直接選舉範圍。

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三大亮點

 一、保障黨員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這是一個基本的民主權利;

 二、保障黨員對黨內重大決策的參與權,黨員參與黨的重大方針政策的制定;

 三、保障黨員對於黨內特別是涉及到個人的申訴權、答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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