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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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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紅灣半島緩衝之計

■梁美芬 城市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自從八萬五政策以來,地產商叫苦連天,對政府的房屋政策恨之入骨。當年在樓價高漲的情況下,很多市民都買不到樓,「無殼蝸牛」到處都是,意味著市民的居住問題出了嚴重的問題,很多人連租金都付不起,但又排不到公屋,以至各大門派包括當時的民主黨亦大喊要求增建八萬五甚至九萬戶的居屋,給中產人士提供比市場價廉價的居所。

沒有規劃的「八萬五」

 可是,這個政策出不逢時,再加上政府的策劃並沒有把對市場的整體影響計算在內,以至竟然出現在傳統的豪宅地如南灣等都有居屋。紅灣半島亦是這個政策的產物。這個凌亂的勾地政策使各大地產商血本無歸,很多貴價樓的價錢大幅下跌,影響地產界收入,再加上亞洲金融風暴,各種裁員政策接踵而來。

 政府在地產商的壓力下,決定停止在豪宅地興建居屋,但有些已建好的地盤如紅灣半島則「政策縣空」。最後,政府又決定了一個愚蠢而又令中產憤怒的方案:把紅灣半島賣給發展商,將其拆卸剷平,再興建貴價樓。

合同定權責誰屬

 近期樓價微微上升,再加上內地開放自由行,各界欣然接受。但要把剛建好的居屋拆卸,再建豪宅,卻使一般的香港人難以接受。政府開始給市民罵「折墮」,發展商在環保團體的罵聲中有所卻步,怕日後成為眾矢之的。

 發展商堅持有合同保護其重建紅灣半島的權利,香港應該尊重合約精神。政府則在輿論壓力下去信發展商表示政府的理解是發展商並不可以為所欲為,拆卸紅灣半島必須經過政府再批准。爭論了不久,發展商終於讓步,宣佈為了社會和諧放棄拆卸紅灣半島,萬人歡呼。然而,這件事確實留下一條尾巴,到底發展商拆卸紅灣半島是否真的受合同保護?若然是,那就是群眾的政治壓力下使發展商無法享有合同的權利。事件的責任應歸於政府,因為這是政府與發展商簽訂的合同,顯示政府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充份考慮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若然政府堅持的是實情,那責任就在於發展商,是發展商沒有考慮政府的指引行事。誰是誰非,必須要政府及發展商公開更多文件方可定斷。事情發展如今,如何收拾殘局?發展商在抱怨政府無用,連他們的合同都保障不了。市民抱怨政府「離譜」,開始時竟容許發展商拆卸全新的屋苑。這件事幾乎無人滿意。其中一個方法是政府向發展商用市場價買回紅灣半島,在發展商不用虧本或可賺合理利潤的情況下,把紅灣半島收回。再用相對一般居屋為高的價錢向市場公開銷售。這樣一來既考慮了紅灣半島的地段屬豪宅地的因素,又考慮了環保團體及市民的意見,希望可以把事件擺平。(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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