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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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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年棄億枚電池釀危機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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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品雅表示,用完即棄電池屬化學廢物,但未經處理便傾倒,使堆填區陷化學廢物危機。 (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每年逾一億枚用完即棄電池,在未經化學處理便傾倒入堆填區,製造大量垃圾之餘,更陷入化學廢物危機;因電池中有可引致柏金遜病的重金屬錳和鹼性溶液,隨時會從破爛電池殼中洩漏,隨廢水污染周遭環境。政府回應指全港堆填區設有不滲漏層污水回收系統,暫無意展開回收用完即棄電池計劃,但有環保團體指大批化學電池傾倒堆填區存有隱憂。

 每年港人使用逾1.2億枚電池,超過90%屬用完即棄。根據環保署資料,大量廢電池屬化學廢物,在《廢物處置條例》中,廢物產生者須妥善包裝、標識、存放化學廢物,並僱用持牌廢物收集者,將廢物運往適當的設施處置或循環再造。惜管制僅針對工商業產生的有害廢物,但住戶廢物均獲豁免管制,市民可將家用電池跟其他家居廢物一起處置。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黃品雅表示,現有法例限制工商業電池須進行化學處理,但家用電池則不聞不問,而每年港人丟棄逾億計電池在未經化學廢物處理傾倒,除加重堆填區壓力外,當中普遍電池含有的錳以及鹼性溶液,市面更有超逾歐盟標準的水銀含量,使整個堆填區陷入化學廢物危機。

一枚爛電池令方呎地失價值

 黃品雅理解堆填區有防漏設計,並把廢物所產生的污水收集處理後才排放,但憂慮當防漏設施出現問題,便會污染地下水,甚至附近土壤。他舉例,以一粒在泥土爛掉的大號乾電池計,其洩漏重金屬足令一平方呎土地完全失去生態價值,建議市民應轉用充電電池,政府也應設立回收機制收集用完即棄電池,減低化學危機。

 不過,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認為毋須過慮,指出運作中的三個堆填區內設有最先進防滲漏物料造成的不滲漏層,符合最嚴緊的環保要求。廢物滲濾污水會先收集及處理,才排入污水渠道,當局會在堆填區內及周邊的環境,定期進行監測,以確保堆填區的運作不會污染附近環境,而將電池隨處棄置於荒野的情況並不普遍。

暫無計劃回收即棄電池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暫時未有計劃展開回收用完即棄電池計劃,但會先展開充電電池回收計劃,並視乎是否有合適設施和回收出路,再作考慮是否把計劃進一步擴展至用完即棄電池。當局表示,外地電池回收計劃,有只回收充電電池或回收所有電池。例如,台灣回收所有電池,而美國則以回收充電電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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