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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CEPA在04年1月1日實施以來,其內容不斷充實,特別是04年9月中,中國商務部及港澳辦聯合宣布,放寬內地企業往港澳投資限制,將內企來港澳投資的審批時間由以往需時約半年,大幅縮減至在受理申請後15個工作日決定是否核准,如有必要,可徵求港澳辦或中聯辦意見。另將部分審批權力下放到省級商務部門。同時,通知明文規定內企來港投資的方式及各項審批標準,令審核過程更具透明度,讓內企更容易來港投資。
內企「自由行」放寬後3個月間,獲批來港投資的內企達90家,主要為民企,涉及投資金額達4.3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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