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04年8月簽訂的CEPA第二階段協議,由05年1月1日起,香港市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地域由廣東省擴展全國,營業範圍亦由零售業放寬至餐飲、居民服務及家電修理等業務,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營業面積不逾300平方米。
資料顯示,04年全年廣東省工商部門核准登記港澳居民申辦的個體戶共有1,358戶,註冊資金數額達5,733.56萬元人民幣(同下),當中佔九成以上為香港市民。港澳個體戶的註冊資金額平均為4.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