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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澳居民由即時起,可以在互聯網上辦理申請台灣入出境證(入台證),三月底前的試用期免收網上申請及機場落地簽證費用。
據透露,港澳居民網上申請入台證已開始實施。符合條件之申請者可以透過電腦網絡申請,獲核准者可憑核准代碼分別到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入台證。未獲核准者則應循一般的書面申請程序進行申請。
試用期內兩項費用免收
按規定,網上申請核准後領取入台證之費用為55元港幣,持網上入台證可於發證日起3個月內入出境兩次,每次可停留14天。機場落地簽證有效期14天,每次簽證費用200元新台幣。
網上申請網站是境管局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符合網上申請的條件是一、曾經獲准入台之港澳居民;二、港澳出生者,無論是否已去過台灣。網上申請之電腦核查為自動模式,八秒內即可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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