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梁茹、通訊員吳思海、江賀瑋廣州電】經過一年試用的《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定於2005年1月1日起在內地和香港同時啟用。兩地陸路貨運車輛通關單證「分開填報、分別使用」的歷史宣告結束。實現「一次填報,共同使用」,節省了運輸企業及承運人辦理通關手續的時間和通關成本,同時也有助於提高兩地貿易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提高兩地間貿易和通關效率,為通關數據共享打下了良好基礎,開創內地海關與不同關境地區海關統一業務單證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