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悅、通訊員莊淑瑩廣州5日電】從元旦起,廣州市個人提供勞務的營業稅起徵點由現在的月營業額2000元提高至5000元,惟「租賃業」稅目的起徵點不作調整,仍然是目前的月營業額1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徵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未達到營業額起徵點的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營業額達到起徵點時,按照勞務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廣州地稅提醒廣大納稅人包括港澳個體戶注意:由於營業稅是在應稅勞務發生的次月申報。由2005年2月開始申報繳納營業稅的起徵點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