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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滋擾民居時有發生,當局屢嚇猴子不走,便須用捕猴籠捕捉。(相片提供:漁護署)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猴子在猴年極度活躍,過去一年經常誤闖民居及搶奪食物,擅闖報告較前年上升近25%,平均每星期便有5宗,當中以沙田區較為嚴重,經常上演一幕幕猴子追逐戰。不過,漁農自然護理署透露,已有8招驅趕及捕捉頑猴。另外,由於發現事件與市民餵飼種下禍根有關,故當局現正考慮修例,將禁止餵飼區範圍由郊野公園擴大至鄰近民居。
去年猴子滋擾民居情況持續惡化,由前年的199宗,大幅上升至248宗,使當局極為頭痛。因著全港野生猴子主要分佈於金山、獅子山、城門郊野公園及大埔滘自然護理區,圍繞著其棲息地附近社區卻首當其衝,深水步至荔枝角、沙田區香粉寮、美松苑、顯徑h、新田圍及廣源h一帶,猴子誤闖民居時有發生。
即使猴子極度百厭,漁護署因法例而不可「動其汗毛」,僅可驅趕或自設沒殺傷力陷阱捕捉牠們。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黃始樂表示,當局處理猴子誤闖方法是驅趕為主,趕回郊野,但對於經常在屋苑出現或無法返回山林的猴子,則在安全情況下設置陷阱捕捉:「作為保育自然的部門,既用方法驅趕,又不可弄傷牠們,具有一定的困難。」
漁護署8招驅頑猴
漁護署透露已參考外國並研製8種驅趕捕捉猴子方法,包括驅趕動物雷射筆、起步器、擒拿網、動物控制棒、彈叉、捕猴籠、網槍及套索陷阱。黃始樂稱:「當用起步器對付猴子時,配合長筒,聲音經長管傳予目標,猴子當場驚惶失措,隨即逃離。若屢嚇不走而須用捕猴籠捕捉,那別怪當局無情,如捉獲將會運往動物園處置。」不過,當局慨歎猴子早已被引離當年立法的禁止餵飼區,使他們執法困難。黃始樂表示,政府規定任何人在金山、獅子山、城門郊野公園及大埔 自然護理區餵飼猴子,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惜市民「偷雞」餵飼,部分猴子已遷徙至非法例管轄的民居範圍,使市民可肆無忌憚餵飼,使猴子滋擾民居日趨嚴重。
猴子為患增購捕猴籠
當局不排除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禁止餵飼猴子條款,將禁止餵飼區擴大至毗鄰民居的範圍。黃始樂表示,政府會與猴子為患的公園加強合作,阻止居民餵飼猴子,並建議把戶外垃圾筒蓋好,以免吸引猴子逗留。他表示,當局將會再購買三個大型捕猴籠,除有效捕捉猴子外,也阻嚇猴子遠離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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