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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貿:同意交換新增服務行業對口工作單位及人員的聯絡辦法。香港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計劃5月在香港舉行「粵港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會」。
2.物流發展:雙方已展開討論其他有助促進跨境陸運的措施,例如放寬「一車一司機」要求、簽發粵港貨運牌照的安排及改善內陸口岸清關服務等建議。
3.科技合作:「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會於今年全面展開。粵港政府透過資助計劃,合共支持67個研發項目。
4.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及口岸合作:雙方同意盡速推進港珠澳大橋的前期工作,及繼續推進廣深港高速鐵路的前期論證研究。
5.區域規劃:「粵港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會於今年開展「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研究」。
6.環保合作:一個覆蓋整個珠江三角洲地區、擁有16個監測點的區域監測網絡,會在今年初啟動
7.公務員交流:粵港兩地於未來2年,每年將安排不多於15名公務員參與實習交流。
8.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由香港知識產權署成立的「正版正貨」承諾計劃,已在廣州、東莞、深圳及汕頭開始推動,並逐步擴展到廣東省其他城市。
9.語文教育合作:廣東省40位小學英語教師,在今年1至2月到香港參加英語培訓課程,並與香港的英語教師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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