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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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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收費料再現減價戰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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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盈表示接納電管局的決定。圖為電盈主席李澤楷。

 【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電訊管理局根據去年的諮詢建議,正式發出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予電盈(0008)旗下香港電話有限公司(香港電話),並撤銷香港電話制訂價格須「事先批准」的規定。電盈表示接納電管局的做法,並相信新牌照將很快生效,但強調現時無意調整固網電話價格。有學者稱,隨著科技進步及競爭加劇,本地固網電話月費將有20%的下調空間。

根據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香港電話的價格無須獲得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包括因應價格競爭而提供折扣及其它優惠。電管局表示,有信心新的規管措施會促進固定電話服務競爭。

本地固話有20%下調空間

 電管局發言人解釋,自1995年以來,固網電話服務的競爭日趨成熟,而競爭不但源自新的固網商,更有可能包括流動電話服務及新近推出的網際規約(IP)電話服務等等。「事先批准」價格的規定已經跟現時市場情況脫節。規管者根據市場競爭的成效調整規管力度,是基本的原則。該局曾諮詢業界意見,最終認為向香港電話發出新牌照是改變規管措施的最佳方法。

 電管局於去年10月8日就此事發出諮詢文件,業界普遍同意現今市場狀況已有別於1995年;規管力度應合乎比例,及「事後規管」是國際最佳慣例。他們亦理解到向香港電話另發牌照,較之宣布免去香港電話的主導地位,更能讓當局施加適度的規管措施,而無須以全部適用或全部撤銷的「兩極化」方式處理。

另發牌較宣布免主導佳

 發言人表示,根據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電管局長將更容易取得調查所需的資料。此外,香港電話必須將其實際價格提早一天通知電管局長。若認為關乎公眾利益,電管局長可公布有關價格。

 一旦香港電話接受以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取代其現有的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牌照,獲發的新固定傳送者牌照將立即生效。當香港電話交回現有的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牌照後,該公司就「免去其在商業及住宅電話線市場的主導地位」所提出的兩項申請將無須處理。其他固定電訊網絡服務/固定傳送者牌照持有人亦可以其現有的牌照更換按情況而附加類似條件的新固定傳送者牌照。

電管局有「事後」追究權

 電管局局長區文浩早前亦表示,隨著流動電話、寬頻電話等傳統固網電話替代品的增加、市場競爭加劇,局方對應電盈的規管力度亦應下降,經過研究包括澳洲及英國市場等外國例子後,發現以往的規管條例不合時宜,故向市場發出諮詢文件,建議向電盈發出新牌照,撤銷其調整價格須事先獲得局方批准的限制。

 區文浩表示,新牌照毋須電盈在調整價格前向局方申請,只要求電盈於調整價格前通知電管局,另電管局具有「事後」追究的權力,運用指令要求電盈撤回不合理或違反競爭法的月費計劃。

電盈市佔率已大跌至70%

 一直以來,電盈具有被視為主導者地位,逾70%的市佔率,故制訂價格須受「事先批准」的規定,電盈在調整電話月費前須先向電管局申請及獲得批准,影響電盈於日新月異的科技市場上的競爭力,其市佔率在過去3年間由95%大幅滑落至只有70%。所以,電管局決定撤銷制訂價格事先批准的規定,令電盈在調整電話月費時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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