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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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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設政黨法公開經費來源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14]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對於政府是否應該訂立政黨法,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表示,不反對訂立政黨法規定披露經費來源,但條件是要放寬政黨的開支狀況,因為外國的政黨法也沒有規定政黨要申報所有的開支狀況。

自由黨經費來自工商界

 被問及組成執政聯盟就必須有政黨法,以確保了解經費來源時,他不以為然。

 他指出,自由黨過去把所得的捐款用於政策之上,也沒有遭受任何批評,「我們的錢大部分來自工商界,但我們都支持扶貧政策,我不知道民主黨的錢從哪裡來,但他們都支持發展經濟。」

 他指出,其他黨派十分關注這個問題,但仍未就此達成共識。

 他又慨嘆,香港目前政治人才缺乏,政黨需要積極、全面發展。「政黨數得出有幾多個(人才),做得議員,就做唔到局長……香港的政黨發展可謂後繼唔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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