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許煜15日電】備受矚目的最新版本《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今日施行。根據規定,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不少於3架購買或租賃且符合要求的民用飛機;二,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備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管理能力,法人代表為中國籍。
但是,不允許民用機場等與可能影響航空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的企業或單位,單獨設立或違規參與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外商投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應由中方控股,其中一家外商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民航總局將對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實施必要的宏觀調控,並進行監督。
據了解,目前民航總局已批准籌建5家民營航空公司,分別是:翡翠國際貨運、鷹聯航空、華夏航空、春秋航空、奧凱航空。這些公司均有表示將力壓成本,以低票價吸引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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