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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工商及科技局長曾俊華昨日強調,特區政府會致力維護知識產權,但產權持有人亦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他們在生產成本中,預留訴訟費用,以向侵權人士提出民事訴訟。他說:「保護知識產權是生產的一部分,而這些亦是產權持有人認為很重要的東西,故一定要作出預算。」曾俊華又舉出美國的例子,指該國有200多宗成功以民事訴訟索償的例子,相信有一定阻嚇重用。「現在的法例是同時容許向侵權人士循民事索償及作刑事檢控訴訟,一定要2方面(政府及版權持有人)一起做才可以達到理想的效果。」
曾俊華又認為,若從另一角度看,是否需要用大眾的金錢來保護個人的知識產權,是另一個問題,須詳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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